如皋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
公 告
为进一步优化如皋市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队伍结构,增强研训员队伍整体活力,经研究决定,现面向本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高中数学、中学生物研训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选聘岗位及数量 高中数学、中学生物研训员各1名。 二、报考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的本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高中数学、高中生物教师。 2.年龄在45周岁以内(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 (二)选聘岗位条件 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。 2.需担任过学科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及以上职务。 3.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及教学管理能力,教学效果好;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。 三、选聘程序 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 1.报名时间:2024年7月19日下午5:30前。 2.报名地点:如皋市教师发展中心(如皋市第一中学内),联系人陈开俊13912207080。 3.报名材料:①本人填写的《报名登记表》一份;②本人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获奖证书等;③反映本人教育管理、教学(分为个人和团队)、教科研业绩的佐证材料;④主持或参加过的课题,发表的高质量教学论文;⑤其他佐证材料(如公开课、讲座、命题证明、教研组荣誉等)。 4. 资格审查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对弄虚作假、违反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,一经发现并查实,立即取消资格。 本着“好中选优,优中选强”的原则,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︰1方可进行选拔。 (二)选拔办法 采取业绩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。 (三)考察 根据选拔办法,择优确定考察人选。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。 (四)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如皋市教育局按选聘岗位计划确定拟选聘人选,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,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工作岗位变动手续。 四、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选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,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。举报电话:0513-87623033(如皋市教育局党群科) 附件:如皋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报名表 长按二维码查看附件